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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名女網友在《爆怨公社》PO文寫道,目擊一名女騎士在停等紅綠燈時,
把車停在斑馬線的白色方格上,人就跑去買東西,轉換綠燈後仍未回來把
車騎走,剛好有警察看到,大喊「這誰的車!」現場情況讓人無法理解,原
有網友認出現場是「桃園市最塞的火車站前面的十字路口耶」、「復興路、
中正路口,找死嗎他?下班時段會直接被撞爛」,判斷「這行為肯定是大媽
或阿婆」,原PO說明車主「是年輕女生」,事件的後續是警察幫忙把車移到
旁邊,女騎士表示自己是去買東西,讓警察覺得傻眼,反問「妳去買東西?!
根據交通違規處罰條例第55條,汽、機車駕駛人在橋榤、隧道、障礙物對面
、人行道、行穿越道、快車道臨時停車,可處新台幣300元以上600元以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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