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依勞動基準法及內政部規定,1月24日(農曆除夕)到27日(大年初三)是國定假日,

勞工同意出勤依法加倍發給工資,碰到休息日或例假日,擇其他工作日補休,如違

法最高可罰100萬元。

台中市政府勞工局長吳威志指出,從事零售量販業、旅遊業、餐飲業、物流業及客

運業等勞工春節連假出勤,呼籲業者遵守法令,避免員工超時工作。

勞工局表示,如將國定休假日與其他工作日對調,則應事前徵得「個別」勞工的

同意協商調移;另勞工休假日出勤,勞工也可經雇主同意換取補休,但雇主不得單

方片面要求勞工僅得申請補休不能換取加班費。

事業單位如依政府辦公日曆表出勤的行業者,今年2月15日為補班日調至1月23日

休假,當天出勤者,應依原本2月15日休假性質加給工資,2月15日出勤者則依原

約定工資給付。

事業單位年節期間出勤如違規定辦理,勞工局依法可處2萬至100萬元罰鍰,且公

布事業單位名稱及負責人姓名,並限期令其改善。

嘉義縣市民雄機車借錢汽車借款 民雄當舖 昌億當舖 報導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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