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振興三倍券昨(15)日起開放領取,但在首波發放之前,有民眾竟在網路上收
購「換現金」,被一名網友發現,轉發到《爆怨公社》問大家:「這算犯法了
原PO在《爆怨公社》轉貼一則貼文,一名網友在臉書社團表示自己願意用28
00元收購三倍券,徵求「急需現金的朋友」,用券即可換現金還可以在汐止面
交。此舉看似是為了替想「換現金」的民眾著想,但發文者每換一組三倍券(
價值3000元)就賺了200元的價差,讓原PO感到很疑惑,並好奇發問這樣難
而政勤法律事務所律師黃瑋如也說明,經濟部訂定振興三倍券發放辦法,第八
條規定「三倍券使用上不得找零、轉售、兌換或退換現金」,這邊規範的實際
上是營業人。黃瑋如指出,至於私人親友間的收購,並沒有罰則,因為就算私
人收購行為,如果收購後也無法兌領,私人收購的意願就不高;私人收購後
仍然做一般消費,實際上也達成了政府發放三倍券的目的,促進振興經濟。
不過事實上,經濟部長王美花曾表示,政府不贊成私人交易,禁止民眾用現金向
他人收購三倍券,但店家買賣獲得三倍券後,可用三倍券再去購買原料等,做正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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